1、滨海电缆滨海桥架多层装置时,其层距离一般为:操控电缆间应不小于0.2m;电力电缆间应不小于0.3m;弱电电缆与电力电缆间应不小于0.5m,如有屏蔽盖板可削减到0.3m;滨海桥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应不小于0.3m。
2、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应按荷载曲线选取适宜跨距进行支撑,跨距一般为2m,笔直敷设时其固定点距离为1.5m。
3、电缆桥架可采用膨胀螺栓或在预埋铁件上焊接的办法固定。
4、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处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,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;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;应急照明和其它照明的电缆;强电和弱电电缆。如受条件约束装置在同一层桥架上时,使用隔板离隔。
5、电缆桥架在敷设电缆时不得作为人行通道。